炎陵县人民检察院与多家单位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以法治之力守护水清鱼欢
2023-10-10 08:19:35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陈鑫 | 点击量:9921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:陈鑫)为保护生物多样性,维护生态安全,促进全县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,10月9日,炎陵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、农业综合执法大队、生态环境局、森林公安局、水口镇镇政府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。

活动现场,检察干警与其他工作人员将一盆盆活蹦乱跳的鱼苗有序投放。一条条鱼儿跃入水中,为河流再添新生机与活力。

据了解,此次活动放流青鱼,草鱼,鳙鱼等鱼苗共计200余万尾,分别在水口镇水西村、桃岭村洣水河段、霞阳石玉洣水河段、十都车溪、良田沔水河段等水域进行投放。旨在通过此次活动放流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群体,维护水域生物多样性,以现场活动的方式对流域内群众进行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,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。
一江碧水,惠泽人民。长期以来,炎陵县检察院立足新时代检察职能,牢固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严格落实“河(林、田)长+检察长”生态保护工作协作机制,进一步推动形成社会层面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法治共识。
下一步,炎陵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,持续关注生态领域保护,同时加强与各单位的联动配合,严格落实“十年禁渔令”,用实际行动守护好炎陵的绿水青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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